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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法規修訂】教育部修訂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79D號令辦理。
二、為了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真的能發揮功效,避免學生因霸凌受害,經過一年努力,教育部今天(17號)公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並自今年(113年)4月19號施行。且為了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教育部自去年(112年)3月開始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今天一併公布修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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