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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推薦甄選作業實施要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09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推薦甄選作業實施要點 
108 年12 月23 日修定 
壹、依據: 
一、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規定 
二、109學年度科技大學辦理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貳、對象: 
本校職業類科及進修部等三年級學生,且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得參加校內推薦評選 
作業。 
一、前五學期學業成績排名在全科(組)前30%以內。 
二、全程均就讀本校同一學群且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 
叁、推薦委員會組織成員及職掌: 
一、組織成員:推薦委員會包括校長、各處室主任、實習組長、註冊組長、進修部主 
任、進修部教學組長、進修部註冊組長、進修部學務組長、各科科主任、各學科 
召集人、進修部輔導老師、家長代表(2名)等。 
二、職掌:校長為主任委員,負責會議之召集。 
教務主任為副主任委員,負責推薦作業之督導。 
註冊組長為執行秘書,執行推薦作業相關事宜。 
肆、推薦作業程序: 
一、辦理推薦作業: 
(一)校內報名作業時間:依教務處公布時程辦理。 
(二)校內報名作業方式:由具備申請條件學生於公告時間內,填具申請表向教 
務處及進修部提出申請。 
(三)繳交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註冊組受理申請後,檢查相關資料是否符合 
報名規定。 
二、校內名額分配註1:依成績排序,由本委員會擇優推薦報名。 
伍、成績採計: 
成績採計方式,依照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第伍項甄選規 
定中第二款排名比序項目為本校評比方式,校內成績比序如下: 
第1 比序:5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2 比序:5 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3 比序:5 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4 比序:5 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5 比序:5 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6 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之比序。 
第7 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之比序。 
陸、遴選方式: 
符合第貳項規定之申請學生依申請志願校系,以比序項目成績依序比序,經由委 
員會審查後擇優錄取並公告本校推薦名單。 
柒、推薦作業期間各處室協助辦理下列作業: 
一、教務處、進修部之教學組及註冊組:提供推薦作業相關規定及學生總成績排名資 
料、負責校內申請登記、協助學生報名相關事宜等。 
二、學務處、實習處、進修部學務組:提供學生班級及社團幹部證書、競賽證明等。 
三、輔導室、進修部輔導老師:協助學生志願選填等。 
捌、本要點經推薦甄選委員會訂定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註1:本校推薦名額依當年度繁星計畫簡章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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