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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薪資所得預扣繳所得稅調查

一、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規定薪資扣繳所得稅有二種方式,即A.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 B.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五,由納稅義務人自行選定適用之。
二、若欲修改114年薪資扣繳所得稅方式者,請自行下載附件表格填寫並於113年12月6日下班前交至出納組辦理,否則將依照113年所選擇的方式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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