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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一般人員及主管)各單位完成率

【資安訓練辦理提醒】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七(D級機關應辦事項)規定,本校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應完成 3 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為確保符合法規,針對尚未完訓之人員,後續將依下列時程進行催辦,敬請師長同仁撥冗完成:

9月18日:公告未完成人員名單

9月21日:個別書面通知

9月29日:正式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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