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訓練辦理提醒】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七(D級機關應辦事項)規定,本校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應完成 3 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為確保符合法規,針對尚未完訓之人員,後續將依下列時程進行催辦,敬請師長同仁撥冗完成:
9月18日:公告未完成人員名單
9月21日:個別書面通知
9月29日:正式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