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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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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科教學目標

   十二年國民教育新課程綱要(108課綱)-汽車科教育目標

壹、培育有關汽車裝配、保養及維修之基本技術人才(註:基礎)。

 

貳、培育有關機車裝配、保養及維修之基本技術人才(註:基礎)。

 

參、培育車輛高階診斷檢修與分析之人才(註:分流1)。

 

肆、培育有關柴油車及大型車輛之保養及維修之基本技術人才(註:分流2)。

 

伍、培育有關車輪定位檢修之技術人才(註:分流3)。

 

陸、培育有關電動機車檢修保養之技術人才(註:分流4)。

 

柒、培養相關專業領域職業道德及繼續進修人才(註:再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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