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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資深優良人員表揚要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服務本校資深優良人員表揚要點 96年1月18日訂定 108年10月14日彰師附工人字第1080007718號函修正 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本校)為提振尊師重道風氣,淬勵同仁敬業精神,促進行政效率,達成教育目標,特訂定本要點。 二、在本校服務15年、25年、35年、45年之資深優良人員予以獎勵。 三、服務年資達獎勵標準之人員,由人事室審查後提供名單。 四、資深優良人員於每年校務會議公開表揚,頒發獎座、現金或提貨券以資鼓勵。 五、由本校相關預算或家長委員會支應經費。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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