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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陞遷序列表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陞遷序列表

序列

職稱

官職等

備註

組長

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或相當官職等)

 

幹事

技士

組員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相當官職等)

 

技佐

佐理員

助理員

薦任第六職等(二分之一得列薦任)

 

技佐

佐理員

助理員

管理員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書記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備註

一、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六條暨其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訂定本校公務人

   員職務陞遷序列表,並自89年9月14日生效實施;90年8月22

   日修正技佐分列第三、四層;96年10月23日修正增列助理員、佐

   理員分列第三、四層;管理員列第五層。99年10月28日修正管理

   員提列第四層、書記提列第五層,第六層刪除。

二、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八條暨其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本陞遷序列表

   中同一序列各職務間調任,校長得逕予核定,毋需辦理甄審。

三、護理師(或護士)職務,係以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不列入本陞遷

    序列表。

四、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各機關職缺由本機關人員陞

   遷時,應依陞遷序列逐級辦理陞遷。但次一序列中無適當人選時,

   得由再次一序列人選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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