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期末考試注意事項
考試時間:113年04月22日 ~ 24日
一、各班按表訂科目及時間舉行考試(考程表如附檔)。
二、學生按座位表入座,監考教師有權更換學生座位,違者可於監考單登記違規。
三、本次考試比照上課,所有請假相關事宜請依規定處理。
四、考試期間若該節課沒有安排考試,由任課老師自行運用(自習或正常上課)。
五、學生若需補考,務必填妥「補考申請單」並於4月24日前至授課教師或至教學組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