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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改為按月發給,自107年1月1日施行。

考試院本(106)年1月26日發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退休法細則) 第31條及第40條修正條文所定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改為按月發給之規定,其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以本年4月14日令定自107年1月1日施行,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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