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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 108-2文教基金會勵志獎助學金

進修部108學年度第2學期--文教基金會勵志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獎助學金,須填具申請書連同清寒證明文件影本、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等,送導師填具意見後,於109年3月13日(五)20:00前送至註冊組申請,逾時不受理;申請書填寫不實者或缺漏、資料未備齊者,取消申請資格。
2.申請資格:學生當年度上一學期學業平均達65分,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
得有達累計小過2次之處分,家境清寒並持有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未領本校其他獎助學金者,或家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艱困,持有導師證明者
3.本獎助學金,由校友無私奉獻,經審核通知錄取者,須附一封親筆書寫的感謝
卡及求學簡傳給捐款人表達感謝之意,無意願者切勿申請。
4.申請辦法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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