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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公告〉109學年第一學期各項就學減免申請

需填寫申請書及切結書(如附件),
即日起至7/10前提出申請(註冊組分機235)

一、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
依97/12/2「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其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220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須附:學生或家長身心障礙手冊(驗正本,繳影本) 及戶口名簿影本
二、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
須附:低收/中低收入證明書須繳交正本
三、原住民學生
須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需登載原住民身分)
四、軍公教遺族子女(須報部核准)
須附:撫卹令(驗正本、繳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五、經濟弱勢
須附:相關證明文件
六、特殊境遇家庭
須附: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 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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