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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
說明: 一、 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 二、 如對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800-217885、02-25026606)。 三、 申請條件: A、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四)、(五)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B、 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請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C、 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需依程序評估)。 D、 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 但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 四、 申請時間、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申請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第一學期為每年九月二十日止(國小、國中及高中組),九月三十日止(大專組)。 第二學期為每年三月十日止(不分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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