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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修部獎學金】彰師附工文教基金會勵志獎助學金
一、獎助學金名稱:彰師附工文教基金會勵志獎助學金二、申請資格: 1.成績德行標準: 凡本校進修部學生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5分,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累計未達小過2次,且未領本校其他獎助學金者。 2.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 (1) 家境清寒或家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艱困者。 (2) 特殊情況且持有導師證明者。 ※資料齊全對審查通過較有利,若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身障手冊、重大傷病卡、診斷證明…等,影本請儘量備妥並附於申請書後。 三、獎勵金額: 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 四、需繳文件: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及上學期成績單(含獎懲紀錄)。 3.導師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五、手續及審核: 填具申請書,連同證明文件(裝訂整齊),經導師填具意見後,送至校務處註冊組申請。錄取名單則俟校務處審查會議決議並經校長核定後,再行通知。 六、注意事項: 1.申請表若不敷使用,敬請導師協助複印。 2.申請書連同需繳文件裝訂整齊,送導師填具意見後,於110年10月5日(二)20:00前送至註冊組申請,逾時不受理。 3.申請書填寫不實者或缺漏、資料未備齊者,取消資格。 4.已接受基金會長期照護助學金者,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5.錄取後另行通知(申請≠錄取)。經審核通知錄取者,除須附郵局存摺影本外,並須附一封親筆書寫的感謝卡及求學簡傳給捐款人表達感謝之意,無意願者切勿申請。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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