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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期中考相關事項

一、請按表訂科目及時間舉行考試。

二、學生按座位表入座,監考教師有權更換學生座位,違者可於監考單登記違規。

三、期中考試比照上課,所有請假相關事宜請依規定處理。

四、期中考期間若該節課沒有安排考試,由任課老師自行運用(自習或正常上課)。

五、需補考同學請至教學組領取補考申請單,填寫完成後方可補考。

考程表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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