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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第二次期中考注意事項】

考試時間:113年11月27日 ~ 29日

一、各班按表訂科目及時間舉行考試(考程表如附檔)

二、學生按座位表入座,監考教師有權更換學生座位,違者可於監考單登記違規。

三、本次考試比照上課,所有請假相關事宜請依規定處理。

四、考試期間若該節課沒有安排考試,由任課老師自行運用(自習或正常上課)

五、學生若需補考,務必填妥「補考申請單」於12月3日前交至教學組。

六、最後一節有考試的班級,若提早收卷務必控管學生在教室內並保持秩序,以免學生離校。

七、請監考老師將全部試卷收回,避免補考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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