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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福利
「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
(一)貸款對象: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員 工,以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 (二)利率: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345 %機動計息,目前為1.72%。 (三)額度:借款人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得超過每月俸 給總額三分之一。另依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94年12月19日函規定,金融機構對於債 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 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宜超過22倍。 (四)保證:借款金額80萬元以下,免徵保證人;借款金額 逾80萬元者,應自行覓妥1位保證人,該保證 人須由服務於「同一縣市」之公教員工擔任。為 利公教同仁尋覓保證人,擴大「同一縣市」範圍, 將臺北市與新北市及基隆市、新竹縣市、嘉義縣 市,分別視為「同一縣市」。 (五)辦理方式:合於資格條件之同仁,請逕洽臺灣中小企 業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又請注意,政府對 本貸款並不負貼補利息責任,或給予其他 補助;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契 約及法令規定解決,人事行政總處並不涉 入處理。 (六)查詢網址及電話: 1、網址:臺灣中小企業銀行www.tbb.com.tw,住福 會www.hwc.gov.tw,公務福利e化平台 http://eserver.hwc.gov.tw。 2、洽詢電話:(代表號)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0800-00-7171。 (七)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6月25日總處給 字第10100408022號函
「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
申辦期間:102.01.01~103.12.31 以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 碼0.375%機動計息,目前為1.75%。 額度:以擔保品估價可抵押最高金額為上限,並依借款 人款項用途、償還能力與承作金融機構擔保放貸 相關規定辦理。 權予國泰人壽(共購不動產者僅限定本人與其 配偶)。 貸款本金寬緩期限最長為核貸期限四分之一 (五年),借款人得隨時提前還款,不收任何 費用。 保留最後審核權。
營業單位及服務中心辦理。 洽詢電話: 0800-036-599 其他:本貸款係由人事行政總處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 金融機構,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 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總處不涉入處理。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12月26日總處給字 第10100643642號函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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