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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青年委員遴選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青年委員遴選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建立提供青年提出建言與想法之交流平台並提供本府推動政策時之參考建議,本府自108年度起設立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並於本會下設教育文化組、青年發展組、青年樂活組、公共參與組等四議題小組,分組研議青年事務相關議題。 三、旨案報名資訊,說明如下: (一)遴選資格:以居住、就學或就業於本市之15歲至35歲青年為對象。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星期三)止。 (三)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告知報名者。 (四)報名方式:各議題小組委員以21人至25人為原則,報名方式分為「自我推薦」及「機關團體推薦」 1、10至12席次採「自我推薦」,其報名方式如下:報名者應填寫自我推薦表,並檢附至少一份推薦函,以紙本寄(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劉先生(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另請至以下網址填報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HMFzZBjSitN7U1uw7,紙本資料寄送及線上表單填寫均完成者,始完成報名程序。 2、11至13席次由「機關團體、大專院校、高中(職)推派」之代表中選出,其方式如下: (1)由教育局函請本市各機關團體推派代表候選人若干名參與評選。 (2)受推派代表應填寫推薦表,並由推薦單位核章後,以紙本寄(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劉先生(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另請至以下網址填報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iyHKqEp8CeqfU5pK8;紙本資料寄送及線上表單填寫均完成者,始完成報名程序。 3、自我推薦及機關團體推薦之名額,必要時得相互流用。 (五)遴選說明: 1、自我推薦: (1)面試占百分之五十。 (2)自傳與理念、社會服務或社團參與經驗占百分之三十。 (3)推薦函占百分之二十。 2、機關團體推薦: (1)面試占百分之五十。 (2)自傳與理念、社會服務或社團參與經驗占百分之五十。 3、以評選成績及報名者填選之志願序作為議題小組組別分配之依據。 四、本屆議題小組青年委員將優先錄取本市第3屆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 五、本屆議題小組青年委員聘期暫定自108年9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惟依實際聘任日期為準。 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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