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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年「文化部辦理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下稱該部)108年11月6日文交字第1083031286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訂定「文化部辦理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自即日起徵件至108年11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三、檢附旨揭補助要點、申請表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四、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袁先生,電話:02-8512-6717,電子郵件:lazurite@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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