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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政部辦理112年度全國孝行獎選拔一案,請貴校踴躍推薦並請於112年3月15日前將相關書表函送本府辦理初審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2年2月14日台內民字第1120221679號、112年1 月12日台內民字第11102248531號函辦理及本府112年1月13日府民宗字第1120018937號函諒達。
二、請貴校將推薦書、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加蓋印信及相 關簽章,於旨揭期限函送本府(民政處)辦理。
三、本活動內政部預定選拔30名孝行楷模(本縣分配名額3名), 每人致贈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中 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加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四、檢附活動宣傳圖檔、內政部函文影本及實施計畫(含相關報名書表)各1份,電子檔可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下載(路徑:主題服務/民政服務專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榮典),網址:https://www.moi.gov.tw/cl.aspx?n=1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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